在上海注册分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总公司出具的同意开设分公司的文件或总公司章程规定分公司相关内容,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负责人工作履历,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寸照片两张,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分公司注册申请表等,还需要办理人员证件,包括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如果涉及到特殊行业,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许可证或资质证明文件,这些材料都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2、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需明确公司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信息,并且明确分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前置许可项目,需要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复印件等文件,还需要提交总公司出具的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以及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文件等必要材料,这些材料都需要准备齐全并符合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注册手续。
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不同有所调整,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获取最新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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